最近MIT机械系发生的事大家都知道了。我觉得有件事很矛盾:
1)陈刚教授在邮件中写下了“我们”这两个字,所以大家现在的情绪普遍激动积极
2)但按照美国的入籍管理办法,入籍时候必须全心全意为美国效力,以美国的利益为优先
3)这位教授显然入籍了。非但如此,他的配偶和也是美国人。
4)那么。。。。他既然这么爱国,一口一个“我们”,口口声声要提高“我们”的科技实力,为什么要做美国人呢??
更别说他还拿美国的国家研究经费,算是办个公职,拿纳税人的钱办事。
欺骗美国政府而入罪,冤吗?
你大可以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,税务问题一查一个准。
但入籍宣誓,陈刚教授是做了的吧。
入籍宣誓的誓词是什么?陈教授能背下吗?什么叫宣誓?违背誓言该当何罪?
ps: 觉得宣誓誓词不好听还想效忠“我们”的人,可以不入籍啊?有人逼着他了嘛?
自己脚踏两条船,还用美国纳税人的钱养活自己。这就没办法了。
我的态度如下:
1)如果你还想以任何形式效忠“我们”,那么请你不要入籍。这是明知故犯,自相矛盾。
2)就算如此,也不要做公职,或者去申请美国政府的经费。私营企业问题不大,毕竟就算为“我们”去赚美国的人的钱,也可以当跨国企业看待。苹果特斯拉不会这么做的吗,“我们”还不是拍着巴掌大喊欢迎?